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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金华人才市场关于2013年毕业生报到、落户程序

投稿人:赵 倩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27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一、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程序:
首先由所在院校将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到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后才可办理就业报到、落户(人事档案一般在7月初至8月底会寄到)
(一)、已在市本级落实就业单位的报到时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到证原件;
  (3)、就业协议书一份(没有就业协议书的带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
  (4)、外地生源需办理落户的带户口迁移证和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一式二份办理(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点击可直接下载《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
(5)、本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办理落户的直接凭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到公安机关办证中心办理落户,不需要办理报到落户。
(6)、报到必须由本人办理或亲朋好友代办,不接受单位集体统一办理。
(7)、正式进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的带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录用通知、增人指标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进编事业单位具体办理可咨询82467523)。
  (二)、在金华各市、县(区)就业、在外地就业或不想将人事关系转到市区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不办报到手续,但要保管好报到证,需要办理报到及档案转移时再来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手续。
二、毕业生人事档案查询程序:
(1)、自助查询:点击金华人才网
WWW.jhrcsc.com,首页“档案查询”栏目输入有关信息进行查询。
(2)、电话查询:0579—82467527,报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
(3)、查询到本人的人事档案后报到、落户按上述程序1办理,一直查询不到本人人事档案的请咨询所在院校学生处。
三、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程序:
(1)、毕业生与金华市本级(含金东、婺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约就业协议;
(2)、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到金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毕业生就业服务科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并加盖“金华市人力社保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四、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有效期限:
(1)、毕业生报到和落户均可以在当年的12月底以前办理;
(2)、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一般不会过期作废,但需尽早办理。
(3)、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注明的迁往地与实际迁往地必须相符。
五、成教、自考、远程教育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办理程序:
(1)、全市已落实用人单位的省内成教、自考、远程教育毕业生可以申领《就业报到证》;
(2)、凭毕业证书和学历教育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证明到人才市场管理办毕业生就业服务科办理《报到证》
(3)、凭《就业报到证》到有关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六、毕业生改派办理程序:
(1)、毕业生已与金华的企业签约,报到证和人事档案都是转往金华的,现在想到外地或原籍就业办理程序:凭与金华企业的解约证明和外地或原籍所在地人才市场的调档函,办理改派及人事档案调出手续。
(2)、毕业生已与外地的企业签约,现想到金华就业的办理程序:
凭与外地企业的解约证明,到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开具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转入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七、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程序:
(1)、按见习基地提供的见习岗位填写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点击可直接下载《见习申请表》(见习岗位见金华人才网)
(2)、毕业生本人上交《见习申请表》至各见习基地企业;
(3)、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给见习基地企业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4)、就业见习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八、见习基地企业接收见习毕业生程序:
(1)、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可向人才市场管理办申请成为见习基地企业;
(2)、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向见习基地企业授牌;
(3)、见习基地企业发布见习岗位,接收符合规定条件的见习毕业生;
(4)、每月上报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支付表等材料;
(5)、每年六月底前上报上一个年度见习毕业生补助经费材料。
九、报到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
毕业生就业服务科(就业报到):0579—82467524
毕业生户口挂靠等(人事代理):0579--82467523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挂靠:               0579--8246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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